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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别的菜也会?”他问。

    明珠明白他的意思,点点头,“基本都会。”

    耿弋倾身朝楼下喊了声,“大红!”

    大红在楼下应声,“哥,咋了?”

    “去菜场买点食材。”耿弋交代,“叫吉丰跟你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大红愣住,“啊?谁做饭?”

    耿弋手肘搭在护栏上,垂眸看他,眼神嫌弃,像看傻子似的。

    大红终于想起来什么,立马兴奋地跳了起来,“我知道了!明珠会做饭!我马上就去!哥!你想吃什么!红烧肉是不是!红烧鲤鱼是不是!红烧排骨是不是!我去买!”

    耿弋嗤了声,“出息。”

    他转身时,明珠正低头在切菜板上切火腿,毛衣卷起一节,露出纤细的手腕,她微微偏着头,很认真地低头切火腿,片片薄厚均匀。

    看得出是做过饭的。

    耿弋盯着看了会,目光转到她的脸上,从侧面看,她的睫毛很长,微微上翘,她没有化妆,肤色很白,皮下的血管都看得分明。

    她转头时,耿弋看见她鼻尖的那颗美人痣,精致得像是有人用笔轻轻点在她鼻头上。

    茶壶的水开了,明珠倒了一半在锅里,剩下一半装进保温壶里,送进了耿弋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耿弋跟着走进来,从桌上拿起一支烟,没抽,只是放在手里把玩,说话的语气辨不出情绪,“外面有传言说你勾引刘富强。”

    明珠身子一顿,忍不住出声反驳,“假话。”

    心头一时酸涩,也有股愤怒冲上喉头,她握紧拳头,声音拔高,“比他有钱的人多了去了,还比他帅,我为什么勾引他?”

    耿弋看着她,等她说下去。

    明珠:“……”

    她声音忽然小了几分,“我不是说你。”

    耿弋唇角轻扯,是真的被她逗笑了,笑容很淡,嘴角的笑纹很勾人。

    明珠见他笑,更不自在了,低着头就要走,快到面前时,听耿弋问,“你不想澄清?”

    “不想。”明珠低着头从他身侧走了出去,“清者自清。”

    耿弋转头,只看见她挺直的背,她垂在身侧的两只手,紧紧握成拳,压抑着所有的愤怒和不甘。

    还有委屈和无助。

    不知为何,耿弋透过这个背影,看到了曾经的自己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他经常被人打,却一直昂着脑袋,站得笔直。

    他始终记着母亲的话。

    要做顶天立地的男人,不能低头。

    他熬过来了。

    但母亲却没有看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