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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醒来的时候唐麟已经不见了,身侧空荡荡的没人,想来他又是从窗户走的。姐姐们也早已去乐坊排练,剩我一个睡到日上三竿。梳洗毕,我让店小二在二楼临窗的桌上摆了份早茶,边吃边欣赏街道车水马龙,惬意。

    唐麟走的时候还给我留了个储物袋,我看了眼,竟然有整整二十块金砖。这小子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,兜里倒是有钱。也对,若是任务报酬不丰厚,也不值得他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卖命了。

    我悠哉悠哉地啃了口手里的肉包子,街上却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。垂眼一望,正巧在客栈楼下,一名白衣男子挡在一个斗笠男子身前,正和面前的小贩争执着什么。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,对他们仨指指点点。很快我就通过争吵的内容和围观群众的议论听明白了整个事件——这斗笠男子昨日在小贩处买了块灵石,谁料去铁匠处一烧才发现那灵石竟是人为造出来的假货,根本不能用于淬炼武器。

    我捧着蜂蜜水饶有兴致地旁观这一起吵架。那二人虽然占理,却敌不过小贩在这处人多势众,加上围观的百姓并不懂得灵石品质如何,二人竟渐渐落了下风。

    我并不打算淌浑水,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。这蜂蜜是秀坊特制的百花蜜,又香又甜,我正要再喝口,突然只觉得手腕处刺痛无比,虎口一阵酸麻,忍不住手抖了一下,这杯蜂蜜水就直直从我手里掉下去,哗啦淋了那小贩一身,被子在摊铺上碎得四分五裂。一时人群安静下来,齐刷刷举头望向我。

    天杀的,谁要害老娘!!

    我的手腕上明晃晃扎着一根细如牛毛的银针,可楼底下那么多人盯着我,我一时成为众人焦点,走也不是留也不是。只好先把那针从手腕上拔下来反手塞进储物囊,对那小贩柔柔道:"抱歉,一时失手。我一会让小二送赔罪礼下去,给您赔个不是了。"

    我真不想掺和进这些纷争,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干的我一定把他电成窜天猴。

    那小贩仍呆呆地仰头盯着我,直到店小二把我给的银锭子送到他摊位上,他才如梦初醒般回神。他拿到银子,这事就跟我没关系了。我起身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,可偏偏又被人叫住:"姑娘留步!"

    ...听不到我听不到,不是在叫我。

    "那位穿粉衣的姑娘请留步!"

    ...

    我长长叹了口气,转身垂眸看向那叫住我的白衣男子,和蔼道:"这位少侠你还有何事?"

    你最好是说认错人了然后赶紧走。

    那白衣男子身形修长,臂间腰际缠着天蓝色的轻纱,发冠和腰带饰以金器珠贝,瞧着贵不可及。他身侧的斗笠男穿着相对简朴些,腰间挂着的佩刀一看就不是凡品,肩头还立着一只灰色的鹦鹉,正歪头啄着主人手心的小米。

    白衣男对我遥遥一抱拳,朗声道:"多谢姑娘解围。"

    我真的只是被人打了手滑,真的。

    不想过多掺和,我只是对着他回了个礼,转身离开窗边回了房,顺便叫小二把我没吃完的早茶都移到我房里去,这都是实打实用银子买的,浪费了我心疼。那三人似乎没有继续吵了,窗外嘈杂声渐渐散去,只余各种摊贩的叫卖声。

    我从储物囊中取出那根银针,仔细观察着。

    嗯...不明白。

    毕竟秀坊教习的是剑舞,对于这些暗器我不甚了解。可是我自小在坊里长大,最远的地方也是到扬州城,会有谁要害我?而害我的方式,只是用一根没毒的银针扎我手腕,导致我失手砸了一个小贩?